(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试讲。试讲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试讲综合评价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由高到底顺次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政审等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也可同时在省教育厅或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编制备案后,由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的,或有工作单位人员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调出证明或解聘证明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25-52710815,邮箱:jmyrsc@163.com。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25-52710810
联系人:张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83236078。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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