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护照、留学回国证明、出入境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
9.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业务考核和面试安排
业务考核和面试的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相关信息。
业务考核和面试的总成绩为100分。
(五)确定考察及体检人选
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根据总成绩的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及体检人选。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业务考核和面试测试成绩*60%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依总成绩的排序进行递补。
(六)拟聘人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sh.gov.cn/zwgk/gkzk/)和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将不再顺延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如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未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需要说明的情况
1.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北京生源最低聘用年限为3年。非京生源最低聘用年限为6年。如在聘任期内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岗的将按照聘用合同内容追究相关责任。
(八)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认定为失信人员;
⑵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
⑶非京生源毕业生及非京籍留学归国人员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者;
⑷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者;
⑸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⑹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
⑺截止到2020年9月1日不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因疫情原因推迟办理毕业手续的,根据相关政策适当延长);
⑻拟聘人选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⑼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⑽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1年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
⑾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2.应聘人员务必在资格审核提交的简历中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和培训机构。
联系电话:详见岗位条件
附件:
1.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xls
2.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注意事项.docx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