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表彰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共产党员、特级教师、杰出人民教师、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农村教师、实事杰出人民教师、师德标兵、“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
7.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附属幼儿园网页(http://www.fzmjtc.cn/yey/zy.htm)。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7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30%和7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参考原任职单位,优先录用原任职单位为市级示范性幼儿园的考生。若原任职单位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和考核
1.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学校组织前往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3.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自动放弃的,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由校党委会根据学校用人需要,议定是否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六、公示
根据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附属幼儿园网页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年终根据绩效考评情况发放综合绩效奖。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①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②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③审档不合格的;④未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报到的;⑤与原单位有签定劳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⑥岗前培训不合格的。
八、管理办法
1.上岗后,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进修培训、年度绩效考核、请假制度等方面的管理参照编内人员。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①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②未与用人单位续聘的;③被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或者在其他单位兼职且未经用人单位同意的;④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⑤依法服兵役的;⑥国家对事业单位控编政策有所调整不允许使用编外人员的;⑦因在校生规模下降需减少师资,且无其他岗位可调整,或者经协商不同意调剂安排的。
3.在学年内不得中途擅自离职,否则,取消今后编内招考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黑名单。
4.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九、其他
1.报考岗位应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淮安路5号淮安半岛小区邮编:350028
电话:0591-8351860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联系人:梁老师。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和福州幼教集团共同组织实施,校纪检监察审计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3510115。
附件:闽江师专2020年公开招聘福州幼教集团所属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