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指有学位证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及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在职在编人员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递补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因递补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察
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嘉陵区人社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嘉陵区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允许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岗位,拟聘人员为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送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岗位)。具体聘用学校选择时间及要求在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
用人单位凭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按我省相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1.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意见》(川委办〔2017〕29号)精神,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可分别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参加本次报名考试。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2.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嘉陵区人社局、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本公告指定的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5.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6.招聘学校、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报名信息表》和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等环节需考生提供,且只能在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打印,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打印,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或未妥善保管导致不能参加笔试、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5141851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3631641(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务及准考证打印等咨询电话:0817-2810427
招聘条件及其他科目考试咨询电话:0817-3886019(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17-3631047(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附件:
1.南充市嘉陵区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充市嘉陵区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范围及参考资料一览表
3.南充市嘉陵区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4.同意报考证明
嘉陵区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附件1-4.xls
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