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5)2007年以来全省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组织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加分可按照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6)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规定时间,持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教育部门、卫计部门、县以上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年度考核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现场加分处申请加分;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以上各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享受加分政策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由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实际参考达不到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生违纪、缺考1科或1科为0分者,不得进入该环节)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
(1)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与报考岗位条件相符的相关证件。
(2)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大专及以上)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以上材料看原件收复印件。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因递补取得复审资格的人员,由布拖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取消相关资格,责任自负。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5.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按各报考岗位名额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教育公共基础》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教育公共基础》成绩相同的;成绩仍然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办法另行通知。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等在布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尿毒检)。体检、尿毒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一律不递补。未按时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考核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作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不进行递补。
八、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须进行选岗的),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如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须签订《聘用合同书》,在布拖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对违反《合同》规定的人员,按其规定缴纳违约金。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十、有关招聘信息公布方式
补充公告、调整公告、成绩排名、考试总成绩、体检等均在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或向布拖县人社局咨询,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招聘信息造成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本《公告》由布拖县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布拖县县纪委、监委0834—8531143
咨询电话: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8531911
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0834—8531214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
028-83336031,qq号3160400169、3568419041
附件:《2020布拖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相关事项提示: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务日程安排,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