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面试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共同组织。
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专业科目面试成绩×50%。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0年6月21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公共科目笔试内容: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命题。卷面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参考。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告。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报考信息表》在成绩公告后,3日内到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请查分。
(二)专业科目面试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同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资格复审),若达不到2: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本人《报考信息表》1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岗位“限户籍地或生源地为通江县”的考生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或《高中毕业证》(或原高中毕业学校出具的盖有鲜章的证明)原件,并现场交验与报考条件相关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如系在职者,须提供报考前所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1份(加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鲜章)。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要求而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报考者,实行“先上岗、再考证”,但必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已经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报考者,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否则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予以取消应聘资格。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完整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等真实材料的,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资格复审等而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审递补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者,一并纳入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对象和资格复审时间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2倍的岗位,该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所有环节,并在本次不予聘用。
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复审(含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面试前在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领取《专业科目面试通知书》,同时递交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1张,并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专业科目面试考务费80元/人。
专业科目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和相关要求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另行公告。专业科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八、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报考同一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确定专业科目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如专业科目面试成绩仍相同,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还相同,确定始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若始学历仍相同,确定后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若后学历还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加试采用报考专业笔试方式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告。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等规定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报考者,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日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人社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及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岗位空额,按同一岗位已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科目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确定专业科目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如专业科目面试成绩仍相同,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还相同,确定始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若始学历仍相同,确定后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若后学历还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加试采用报考专业笔试方式进行)。若递补一次后仍出现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九、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和政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十、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一、选择岗位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同一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的先后顺序,由报考者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不按时参加选择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择岗位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告。
十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选择岗位后,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到用人单位上岗,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借出或调走。被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十三、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及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一经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四、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同时,报考人员要及时掌握本次教师招聘的相关公告、信息和要求,防止因错过招聘活动相关环节及时间节点而失去应聘机会或造成损失。
(三)请报考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准考证、报考信息表等重要证件及资料,招聘过程中自行负责本人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告。
本公告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7224001
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0827—7221566,0827—7677213
查询网址:
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
附件:
通江县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xls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