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科目为《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成绩=《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50%+《学科专业知识》×50%+加分;
考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上午(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00——9:30《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10:20——11:50《学科专业知识》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拟申请加分的考生应于2020年5月25日至5月26日8:30-11:30,15:0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和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安阳市教育局人事科(朝霞路北段)审验登记,逾期不再受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
笔试成绩于2020年6月22日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2020年安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或工作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语文专业的还需提供普通话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作为相近专业依据的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或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
面试采取讲课、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人讲课时间10分钟,答辩5分钟,准备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学校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按照有关规定,由招聘学校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招聘结果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阳教育信息网、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全部参加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不对教师资格进行限制,聘用人员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或关注安阳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咨询电话:安阳市教育局0372-5116892
监督电话:安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安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372-5022285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2-2209609
安阳市教育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