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学历证明材料(历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6)普通话证书;
7)教师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书的暂不要求);
8)自荐材料中内容相关的证明件等。
应聘者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未进行过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等各个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招聘录用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面试为说课或试讲,其中中小学体育、中小学信息技术和学前教育需进行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考试办法在现场确认前公布,请关注岱山县教育网公告公示栏。笔试成绩出来后,每个岗位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可在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的则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位顺序,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适时组织实施,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后,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岱山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县教育局将上述人员统一分配到县属各学校,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国家规定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8月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均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通过证明,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分配到相关学校工作,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试用期结束后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aishan.gov.cn/col/col1382091/index.html)。
岱山教育网(http://www.daishan.gov.cn/col/col1382090/inde)。
岱山教育网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平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岱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80-4472740。
岱山县教育局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