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后,发至报名对象提交报名信息的邮箱。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成绩按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进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复审相关证书证件和走访单位、院校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引进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引进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等。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有关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6个月,其他人员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或引进后一年内未取得与引进学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其编制。拟聘用人员应在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和办理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编制。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结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引进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自公示之日起,因放弃或被取消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后主要待遇
引进人才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后工资待遇确定。其中,引进人才为普通高考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以下简称“一本”)毕业生的工资上浮一档,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职称的工资上浮两档,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职称的工资上浮三档。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购房补助10万元,3年内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500元;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教师,以及“双一流”(或原985、211类)院校(专业)的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给予购房补助5万元,3年内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生活补助800元;引进的“一本”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给予购房补助3万元。购房补助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半年内发放。
五、引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核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中共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将全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引进结果主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滑县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2-8668015
监督电话:0372-8121778
附件:
1、《2020年河南省滑县公开引进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doc
2、《2020年河南省滑县公开引进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滑县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