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只进行了面谈或面试的考生,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笔试等环节对考生业务技能水平或综合素质进一步测试,择优确定意向人选并签订意向协议书,协议签订后有毁约情形的,毁约方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体检
签订意向协议书的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参照领导干部体检标准执行;其余人员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行业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或进行吸食毒品毛发检验(简称发毒检)。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考察
已签订协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政审。其中2020年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提供政审材料。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标准、专业素养、人岗相适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核实,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因考生弃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公示
考察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引进人员,由县人社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或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取得岗位要求的证件、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取得相关证件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签订聘用合同(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的,取消聘用)时,要在聘用合同中注明违约责任,服务期6年,6年内不得提出调动到县外。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或服务期未满6年辞聘的,五年内不得再参加宁南县事业单位招聘。
四、引才政策及待遇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按照《宁南县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稳定培养办法(试行)》(宁委办〔2017〕143号)的规定,享受其引才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核聘用各环节中需要公布的信息,在“宁南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ningnan.gov.cn/)网站发布,招聘简章等信息同时还要在相关院校网站发布。
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如果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同时按有关规定处理该应聘人员。
六、纪律及监督
在考核聘用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核聘用工作在宁南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监监委和考核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4572217、0834-4572275;
监督电话:宁南县纪委监委0834-4573474。
附件1_ 宁南县2020公开考核聘用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_ 宁南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