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时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待定。
(二)考核地点:待定。
(三)考核方式:试讲,具体安排如下:
试讲分数: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70分(含),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人选。计分方式为在所有评审专家评出的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试讲成绩和岗位排名当场公布。
试讲主要是考评应聘者的专业素质、潜在能力及岗位的适应性。专家评审组将从教态、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经专家组评判认定,参加试讲人员不适合所应聘岗位工作需要的,该岗位可暂时空缺。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试讲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由我校负责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中共三亚市委党校网公布。
(二)考察。招聘单位根据试讲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试讲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我校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聘用。我校(院)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政策待遇
聘用的人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纳入我校事业编制,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
(二)被聘用人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参加本次招聘的应聘人员须遵守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如聘用单位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须接受高职低聘。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1.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公告由中共三亚市委党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报考者请通过以下方式电话咨询或报名:
联系部门:中共三亚市委党校办公室
联系人:林主任、刘老师
联系电话:(0898)88248662、88596578
中共三亚市委党校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