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向资格审查合格并达成就业意向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事专业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素养。
面试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时不允许作任何形式的自我介绍,不准透漏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同一学科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
八、体检与考察
1.按照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结束后,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mzf.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省内师范类毕业生协议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完成(网址:http://gxjy.sdei.edu.cn/),其他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毕业后纳入县财政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毕业生待遇,被聘用人员在东明县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相关信息,按规定时间参加各个应聘环节,并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以东明县教体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主管部门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咨询电话:0530-7228351
监督电话:0530-7211473
附件:
1.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2.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东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