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身份证;
③教师资格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
④2张1寸免冠彩色近照;
以上①~③项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经招聘会现场初审,并已与县教科体局签订《招聘意向协议》的相关毕业生,可直接在面试前领取《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提供假信息、假证件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有关事项
(1)面试时间与地点:视疫情防控形势后待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见“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2)面试形式与内容:面试采取微课试讲与答辩的形式,微课试讲10分钟以内(试讲准备时间为15分钟)、答辩6分钟以内;微课试讲为我县现行使用的高中课本内容,答辩为学科专业理论、教学法及教师职业相关内容(共3个问题)。微课试讲成绩70分,答辩成绩30分,总分100分。
3.录取聘用办法
(1)录取人员的确定
分学科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同分情况下,按学历较高者、微课试讲成绩较高的顺序优先录取。对拟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参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公示后,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或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所产生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同分情况下,按微课试讲成绩较高的优先)。聘用时间自择岗报到之日开始(2020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关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后,再办理录用手续,聘用时间自2020年9月开始,未办理录用手续前,由学校安排工作,工资由县财政按临时教师工资发放,由学校负担的福利待遇与在编教师相同)。
(2)录取岗位确定
拟录用人员实行分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公开择岗。
各类招聘岗位计划及公开择岗的有关事项,届时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四、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录取聘用人员为编内教师,实行聘用制及人事代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享受我县“人才新政35条”相关优惠政策、《兴国县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优惠政策(试行)》相关政策。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如任教未满5学年外调、考研、辞职等,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组织领导
成立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公告由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7-5315118。
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