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和考察
拟引进人员将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文件执行,其中幼儿教师体检标准除参照上述体检标准外,还需根据《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等文件执行。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放弃体检、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公布。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或不能在要求时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和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在龙泉市教育局下属学校服务期不少于5年。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测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事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公布公示,请予关注。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第二期龙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表》.xls
附件2:《2020年第二期龙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咨询电话:
龙泉市教育局:0578-7752107、7763727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7262228
监督电话:
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78-7763729
龙泉市教育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