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1.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按计划确定拟聘人选;特别紧缺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面试考评小组组织考核、考察,经考核测评认定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可以确定为拟聘人选;不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减少或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
2.体检
拟聘人选确定后,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甘肃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143号)执行。
3.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4.聘用管理
正式聘用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招聘单位和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由市教育局向市人社局上报聘用报告,市人社局审核办理有关手续。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5年)若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商议确定。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在张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指导监督工作。
咨询电话:0936-8225341(张掖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936-12388(张掖市纪委、监委)
0936-8360763(张掖市人社局)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掖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