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邀请相关教育教学专家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考核。进入面试考核人员需将所有材料原件带至面试考核现场审核。
面试考核比例不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考核比例的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考核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面试考核主要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评价,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选调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达到面试考核最低合格线标准的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公开选调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五)公示、调动
经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专页(http://gl.yangzhou.gov.cn/glrsju)、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教体局专页(http://gl.yangzhou.gov.cn/gljyj)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按程序办理调动,人员纳入我区同类人员进行管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聘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在体检、政审、公示、调动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将从该岗位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相关待遇
选调人员原职称和岗位等级保持不变,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区事业编制教师同类标准执行。符合《“广陵英才”服务保障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享受相关优质服务。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扬州市广陵区纪委监委0514-80821121,扬州市广陵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7365575,扬州市广陵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2097858。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4-87365503、0514-87340553(工作日9:00-12:00 14:30-17:30)
附件:《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广陵实验初级中学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docx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