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考核,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应聘人员面试,招满之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报名。
2.学校成立引进高层次人才学科评议组,审核应聘人员的应聘材料,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思想政治与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确定引进人选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学校组织前往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3.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自动放弃的,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由校党委会根据学校用人需要,议定是否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4.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并经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小组认定,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签订人才引进协议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8年)。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①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②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③审档不合格的;④未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报到的;⑤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咨询和监督
1.引进工作由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实施,联系人:林老师咨询电话:0591-23510005(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电子邮箱:mjszzp 163.com
2.本次公开引进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室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3510115
学校地址: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1号邮编:35010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