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工作经历、党员材料等证明;
(6)个人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成果证明材料。
4.资格初审: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应聘人员。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设置,对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学校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限制招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和考核
1.资格复审:考核前,学院将组织应聘人员现场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方式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决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考核。
2.岗位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可通过面试、试讲、答辩等形式,对应聘者的思想表现、师德素养、科研能力、教学水平、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发展潜力及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考核。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学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四)考察
由学院组成考察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的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学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嘉兴学院南湖学院门户网站(http://nhxy.zjxu.edu.cn/)和嘉兴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南湖学院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与学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为本院教职工直系亲属者,或有其他需要本校教职工回避情形的,需向学院报备。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学院南湖学院门户网站(http://nhxy.zjxu.edu.cn/),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方式:nhxyrc@mail.zjxu.edu.cn
联系电话:0573-83640391(方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641922
附件:
1.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