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需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如出现以下情况,可增加初试环节:招聘人数不超过10人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招聘人数超过10人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40人的。
初试方式为答辩,初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试成绩不带入考试成绩。
(三)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按照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试讲使用威海市义务教育中小学现行教材,由区教体处统一提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六
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2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
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引进人选。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选等额确定为体检人选。
七
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八
公示引进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临港区管委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协议签订、聘用等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
九
聘用管理
(一)岗前培训。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二)聘用管理。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均安置到临港区中小学校工作,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区财政负担,试用期一般为1年。试用期满,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聘用。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执行。
十
相关待遇
(一)补贴补助。按照《关于实施临港区人才聚集工程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威临港发〔2019〕6号)中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月6000元、3000元和2000元的津贴,连续发放3年。
(二)配偶安置。聘用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
(三)子女入学。聘用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区教育主管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本公告由临港区教育体育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1-5581885
附件:
1.临港区中小学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信息汇总表.docx
2.临港区中小学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x
3.临港区中小学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高校(科研院所)名单.docx
威海临港区教育体育处
2020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