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考核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考核包括笔试、试讲答辩、面试和综合评价。学院组成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和评价工作。
1.笔试
组织应聘教师、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和管理岗位人员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考试不指定参考书,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者(60分及以上)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5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试讲答辩人员和面试人员名单(若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2.试讲、答辩和面试
组织应聘高层次技能人才、教师岗位人员进行试讲和答辩,成绩按100分计算,须达到60分及以上。试讲内容由学院提前指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和专业技术(实操)基本能力,答辩内容主要涉及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知识及岗位需要的相关知识,试讲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组织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和管理岗位人员进行面试,进一步考察应聘人员的素质能力和岗位适应程度。成绩按100分计算,须达到60分及以上。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教师、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和管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试讲和答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的方法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三)确定拟聘人选
各岗位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根据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初步确定拟聘人选。
(四)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有严重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毕业生就业接收政策的,不予聘用。
(五)身体检查
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选
学院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学院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聘用资格自动失效。
四、有关规定
(一)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其中高层次技能人才福利待遇面谈,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并给予成长及项目资助资金支持。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和不如实说明情况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如因考核、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补录时须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考核、体检、公示。
(四)本次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专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张老师王老师89909087
辅导员、管理人员招聘:王老师吕老师89909089
本公告由北京农业职业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因疫情防控,现场报名、笔试、试讲答辩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学院官网等各类招聘公告补充通知。
附件:
附件1: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技能人才计划表.xlsx
附件2: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附件3: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辅导员及管理人员计划表.xlsx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