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6.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测试)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员依据面试成绩确定。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不得进入面试。消防驾驶员和战斗员不进行笔试,采取体能、技能和心理测试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和测试成绩将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公布,请应聘考生关注网站“成绩查询”模块自行查询,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从笔试和测试同一招聘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公布,请应聘考生关注网站“会员中心—我的消息”模块自行查询,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前,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原件审核。原件审核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岗位需要的材料原件。原件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不得作为拟聘人选。本人面试成绩现场直接告知考生,并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上公布。
(三)确定拟聘人选
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经复核考察、政审、体检等环节不合格或聘用前自行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福利待遇
本次拟聘人员岗位均为劳务派遣用人方式,被聘用人员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别派遣到用人单位相应岗位工作,不得通过选调方式调入新区管委会及所属各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新区政务服务与营商环境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岗位实行定额约定工资,月应发工资3500元,年终绩效奖金20000元;新区消防大队驾驶员和战斗员实行定额约定工资,驾驶员月实发4300元(不含消防高危补助),战斗员月实发3600元(不含消防高危补助);北湖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实行定额约定工资,月应发工资3050元,享受早午餐补贴300元和绩效300元。各岗位均不享受新区及开发区绩效奖金和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均为2个月,试用期内按80%支付工资。
六、信息发布及电话咨询
(一)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报刊为:《长春晚报》。
(二)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为: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rcjy.ccxq.gov.cn),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新区政策咨询电话:0431—80793717、8133552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31—80793717
新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1335545
附件下载>>>
附件1: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