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
学校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按照学校要求来校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资格复审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考核。
(三)综合考核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核的方式,由各二级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人才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考核方案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核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综合考核包括教学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视情采取线上或线下考核方式。教学试讲根据招聘岗位,确定一门专业课程(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是对报名人员的科研水平、综合素养等进行考核。
教学试讲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按照教学试讲占60%,面试占40%计算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并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于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聘用
学校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晓庄学院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学校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五、咨询监督
招聘单位咨询:详见附件1
南京晓庄学院监督电话:025-86178111
点击下载:附件.zip
附件1:《南京晓庄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附件2:《南京晓庄学院人才引进分类及待遇》
附件3:《南京晓庄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
南京晓庄学院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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