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考察考核
人事处以外调、函调、约谈等多种形式对拟考察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专业、年龄、行业经历等进行综合考察。对于35周岁及以下应届毕业生应聘教学岗位的,学院一般安排为期20个工作日的业务实习、考核;考察对象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对其业务能力考核的依据。考察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实习或实习期间严重违反学院相关规章制度,考核结果可视为不合格,招聘单位可不予聘用。
8.公示
人事处对体检、考核合格的考察人员在学院网站和省人保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9.报批、报备
人事处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结果的公示人员,向主管部门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报批、报备。
10.办理录用手续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进人员批复意见,人事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根据事业单位相关规定给予工资福利待遇。
学院确认的高层次或紧缺专业人才,可另行享受相应待遇,有关办法依照《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见学院网站)执行。
七、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反映(0571-85211755),以便及时纠正。
2.招聘条件所指的“工作经历”为与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工作的经历,并具有可供查证的劳动合同、社保基金缴纳或类似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3.教师岗位招聘条件中所指的“优先”,是指在符合该条件的应聘人数满足招聘单位组织考试或者直接考核聘用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再邀请不具备此类条件的应聘者参与考试。
4.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学院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编:311231)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6-571-82863615
监督电话:+86-571-83686945(学校纪委)
学院主页:www.tourzj.edu.cn
附件:
附件1: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教学(特岗)岗位招聘计划.xlsx
附件2: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教学岗位招聘各岗位专业能力测试信息.doc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