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4)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资格。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学院网站发布。
(2)岗位学历、职称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教授的,考核方式包括试教、学术讲座和专业问答,具体形式为现场考核或在线视频考核,由学校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学术讲座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学术研究的主要内容及已经取得的主要成果;专业问答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对专业知识的运用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
(3)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考核时间暂定为2020年5月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学校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4)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即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体检程序),考核顺序抽签决定。
(5)考核成绩为评委组评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考核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4.考核总成绩的合成
岗位学历、职称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的,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5.体检
(1)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6.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2)学校根据需要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心理测试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当出现考察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在考核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7.录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名单经长沙学院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终审合格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长沙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录取批复,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七、其他
1.本招聘信息仅供应聘者在报名环节参考,最终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公开发布的招聘简章和计划表为准。
2.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政策、报名咨询电话:0731-84261382、84261360
4.监督电话:长沙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731-84261284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731-88666078
5.相关网站:
长沙学院网站:http://www.ccsu.cn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shrss.gov.cn
长沙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rszp.ccsu.cn/zpsys
附件1:长沙学院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博士计划表.xls
长沙学院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