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①笔试采用100分制,笔试范围为该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该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浙江省遂昌中学(浙江省遂昌县妙高街道园丁路18号);
②面试采用上课和面谈两个环节,上课内容由评委从高中教学内容中选择三个题目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上课和面谈各占面试成绩的70%和30%。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情况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又不能说明情况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7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被聘用人员在遂昌县最低服务期为5周年,不足5周年的按《关于完善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若干规定》(县组通〔2014〕5号)相关规定办理,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由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遂昌中学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遂昌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0578-8520351、8520352
遂昌中学0578-8198216、8198235
监督电话:遂昌中学纪委0578-8198238
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提供材料并装订:1.报名表;2.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
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昌中学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