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考核方式
1.长期招聘岗位的考核方式为面试。考核内容以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学术背景、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对有专业技能要求的岗位,在面试中加入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如应聘岗位需加入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学校提前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短期招聘岗位的考核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与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
(二)对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9668027
联系人:傅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9668015
联系人:王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 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 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83236078。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2020年3月26日
南京文武教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