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各岗位考试办法
1.专业教师(岗位代码2001~2002)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试讲、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试讲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
(2)试讲:试讲内容为片段教学(试讲内容与要求在确定试讲入闱名单时一并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入试讲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2.辅导员(岗位代码2003~2006)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二)综合成绩计算
1.专业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001~2002):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2.辅导员(岗位代码2003~2006):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三)招聘考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参加考试人员成绩、进入试讲、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fjwzy.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荆溪关口366号,邮编:350101
电话:0591-22869970江老师、22869920黄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我院共同组织实施。驻教育厅纪检组、教育厅人事处及我院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853491(驻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0591-22869962(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