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评委每组5人,由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评委根据应聘人员者表现分别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
(6)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成绩公示
各项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和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发布。
(五)考试成绩排名
依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如出现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或递补人选确定,其名次排列按以下方法确定: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国家级与省市级骨干及学科带头人优先,其余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追加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体检,考试总成绩排名在拟招聘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总成绩排名靠后且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
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在当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经体检合格后,招聘工作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未能按时提供考察材料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经体检、考察后,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等候递补对象中递补。
(七)岗位选择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通知入选人员选择岗位。岗位选择按岗位类别依据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到场选岗或自愿放弃选择权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等候递补对象中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选岗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因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市教育局、市委机构编制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权限给聘用人员办理入编、聘用、工资和入户等有关手续。
(九)签约
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离学校的申请。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六、其他事宜
(一)被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公告由三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报考者请通过以下方式电话咨询或报名: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98-88657805
监督电话:0898-88657803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898-66755323、6675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