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方式
招聘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查阅高校毕业生在线投递的简历及相关资料。初试后,原则上按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人员,因特殊情况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复试。
2.复试。复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仪容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为合格。考官由人社、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成。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复审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并提供原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若所提供资料与应聘岗位要求不符,则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四)录用办法
1.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属历届毕业生的,即可到用人单位上班;属应届毕业生的,毕业后持《毕业证》和《就业登记证》到县人力资源市场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到后,方可到用人单位上班。在未办理招聘手续前,先到单位实习人员,享受单位
临时工待遇。
2.历届或应届毕业生于2020年8月10日前,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和《就业协议书》到县人力资源市场报到,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证件原件,并通过政审、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健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公示
对招聘结果按政策规定进行公示。
五、待遇
从办理聘用手续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国家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它事项
招录人员到用人单位上班时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提出调动和辞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除外)。
七、纪律
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资格复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三年内考生不得参加龙陵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整个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进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龙陵县 2020 年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计划明细表.pdf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