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并通过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确认,具体办法和时间将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包括:(1)《2020年山东省临沂市“沂蒙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原件各1份,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国内高校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3、面试。
经资格复审后,对审核通过人数较多的岗位,可先进行初试,根据初试结果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初试、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将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浙江大学山东现代农业研究院面试办法,具体见其公告)
4、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组成专门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回避以及原单位是否同意引进等方面的情况,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引进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引进岗位仍有空缺的,根据引进单位申请,在征求报考人员本人意愿基础上,按照面试成绩进行统筹调剂。其中,博士可根据用人单位申请和个人意愿,优先进行调剂。对达成调剂意向的,由引进单位按程序进行考察体检工作。
5、公示和聘用。
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引进并查实的,不予引进。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引进。
四、引进待遇
1、引进人员列入正式事业编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2、对表现特别优秀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优先提拔使用,也可优先调任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
3、需要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首次聘任可不受引进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4、根据工作需要,可优先推荐作为“第一书记”、“万名干部下基层”等基层挂职锻炼人选,并享受相应待遇。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国内部分重点高等院校名单
2、2020年山东省临沂市“沂蒙优才”引进岗位表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