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审
签订协议后拟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泸水市教育体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进行最后核实)。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
届时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未能按时提供相应证书原件或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拟引进人员不得参加体检等后续程序,并取消引进资格。
(六)体检及聘用
拟引进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
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其他事项
本次引进所有岗位聘用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不享受《怒江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办法(试行)》中关于研究生的优惠政策。
应聘人员需提供准确联系方式,报名后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引进专业目录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4.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收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收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处于事业单位考试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六、纪律要求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规定,如有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查处。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
轻重取消参加考评测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被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本次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并按规定进行回避。
七、监督管理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最终聘用人员名单均及时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泸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人才引进工作由泸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联系方式
1.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86-8880222
2.监督举报电话:
泸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组:0886-3052800。
泸水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