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师招聘 泉州丰泽区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100人】
3月16日至3月22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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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报送工作的通知》(泉教人函〔2020〕3号)精神,结合《丰泽区中小学、幼儿园、职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聘与管理办法(修订)》有关精神与我区有关学校师资需求情况,决定组织2020年丰泽区编外合同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新任教师100名,详见《2020年泉州市丰泽区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10日至2002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未正式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先提供相关资格办理证明。2020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若取得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的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除教师资格证书)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资格。
5.以下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2020年3月10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此外,2020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报考人员,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福建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委托考试)方式进行,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根据闽教师〔2020〕1号文件,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承担网络报名、笔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考务工作,有关考务工作的具体事宜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0年3月16日至3月22日,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
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学士学位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也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并在考生备注栏注明“免笔试”。
(二)报考资格审查。在网上报名期间,由招考主管部门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经资格初步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考试,报考者应及时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笔试成绩公布后,还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人事行政部门的复核结果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仅可报考一个岗位。我区2020年招聘编外合同教师继续采取“委托考试”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正确选择“委托考试”模块报名。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生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等应准确无误,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