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数,现场签订就业协议。拟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拟聘资格。
(六)资格复审和考察
预计在7月份2020年毕业生毕业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1.参加违反法律规定或破坏公共秩序等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旷工、不坚守工作岗位的;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受审查尚未有结论或有结论但不适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
5.因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给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
6.思想作风不正,拨弄是非,制造矛盾,破坏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
7.违反纪律,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9.因其它问题不宜进入招聘单位的。
(七)体检
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表》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聘用
1、经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方可办理入职聘用手续。综合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2、递补:若出现拟聘用人员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在综合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以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
五、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纪律要求
1.考生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纪律、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应提供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并保持通话和接收信息畅通。若因考生联系电话和接收信息不畅通,学校无法和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核小组要求
1.考核过程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严格招聘流程及程序。
2.参加考核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3.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有可能影响公正招聘工作的,应当回避。
4.对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行政处理。
(三)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纪检组全程参与,加强监督,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严防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监督举报电话: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0878-3122846
楚雄州民族中学:0878-3121217
楚雄州民族中学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