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绩公布
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布时间由考试院另行通知,请关注相关网站)。报名者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总分计算:笔试总分=“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四)拟选调人员的确定
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为折成百分制后60分,笔试成绩不达合格线的不予选调。根据笔试总分,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与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人数比为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若笔试总分相同,则根据2015年9月1日以来获奖类别和级别,按以下顺序择优选调:
1.教育部或省委、省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2.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或南平市委、市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3.南平市委教育工委、南平市教育局或建瓯市委、市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含建瓯市公务员局和建瓯市教育局联合表彰)或建瓯市名师、学科带头人。
4.建瓯市教育局或乡镇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若参照以上条件后仍然并列,则以参加工作年限为依据,工龄长者优先。若还相同,则以身份证为依据,年龄大者优先。
(五)复审
拟选调人员须提交选调条件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学历有变更的应提供学历变更审批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资格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予以取消选调资格,并在同学科中从笔试成绩总分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时间另行在建瓯政府网公告。
(六)公示
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建瓯市政府网公开栏教师招聘网示5个工作日。
(七)调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分学科以抽签方式确定选调人员岗位。选调人员当年予以办理调动手续,调入新单位的岗位聘用按市职改办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年,期满经组织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选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组成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由教育局纪委有关人员组成的监察工作小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3855966、3862309。在选调过程中,如有发现报名对象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行为影响公开选调工作公正进行的,将取消参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建瓯市教育局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