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成绩计算和排序
(1)笔试成绩等于笔试卷面成绩加上加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2020年新任教师招聘笔试合格线为笔试成绩60分。
(3)若同一岗位2个及以上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报考者名次按笔试卷面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均相同,按笔试专业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笔试专业知识科目成绩均相同,报大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者,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报考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享受笔试加分(与卷面成绩相加)政策。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或已参加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门职位”考试且被录用过的,不再享受招考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于全省统一笔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具体提交方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决定,请考生在此期间主动与大田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598-722265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因考生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数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1)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教师资格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报考者,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应提交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非应届考生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属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但应于2020年8月10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等相关材料(具体提交方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4)2020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于2020年8月10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提交方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3.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得参与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
4.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案另行通知)
1.面试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凡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弃权,造成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经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同意后,弃权面试产生的空缺岗位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合格线。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面试分值100分,由面试评委小组进行成绩评定(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五)考生总成绩计算
1.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折算)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总成绩。
2.考生位次排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采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总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笔试的专业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的专业知识科目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考核和协审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选。体检缺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2.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工作(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考核方式主要为调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等,同时由户籍所在地县纪检监察、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卫健等部门进行协审。
3.凡是体检、考核、协审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4.若因体检或协审或考核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职位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以及总成绩、体检、协审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制,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并按程序经审核后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间,要服从教育主管部门和所在学校工作安排。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限的(应征入兵役除外),按未满的服务年限缴交违约金。
3.拟聘考生对应其所报考的学科岗位,根据《大田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按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应聘者选择应聘学校岗位,每位拟聘考生仅选一次,任教学校选择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
四、其它事项
(一)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尚有空缺岗位的,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可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考生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空缺岗位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按照第一轮程序开展第二轮补充招聘工作。
(二)因考生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岗位数,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本次招聘新任教师给予按时入编,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由县财政统一核拨。
(四)本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人大、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编制和人事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监督电话:0598-7263139(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本方案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相关信息可登陆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查阅,咨询电话:0598-7222650(大田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2020年大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大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