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成绩公布及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的通知在五月中旬见周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uning.gov.cn/bmxz/bm/znxjyj/)和周宁浪淘沙(http://www.ltsbbs.com/)。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时间:待定(由省教育厅统一通知和组织)。
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由周宁县教育局、人社局按照上级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2)经资格复审后,每个学科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加5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网络报名后未参加笔试,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考;若同一专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则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以面试报名为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相关信息将在周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uning.gov.cn/bmxz/bm/znxjyj/)和周宁浪淘沙(http://www.ltsbbs.com/)发布。
(3)幼儿园教师的面试项目为弹、跳、唱、说、画,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技能。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1.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0×100×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时均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两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经教育、人社部门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体检、考核工作由周宁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闽政文〔2008〕344号”及“宁市委办〔2011〕90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各学科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不予聘用;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没有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3.对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身体条件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18〕2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5.补充招聘。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本县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布。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本县将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六、聘后管理
新聘毕业生须签订服务承诺书,在周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五年(含试用期1年)后方可调往县外。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教师的定级按职称定级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关事宜均在周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uning.gov.cn/bmxz/bm/znxjyj/)和周宁浪淘沙(http://www.ltsbbs.com/)上公布,敬请关注,不另行通知。联系电话:周宁县教育局人事股0593-5631969、监察室0593-562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