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局提供平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建考评组,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评。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
面试通过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由中国移动提供技术支持,所用“云视讯”软件须使用中国移动山东省内手机号进行注册,请应聘人员注意填写相关信息。
面试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与考察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可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告。
(四)资格审查与考察体检
资格审查与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应届毕业生在按期毕业后进行。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
资格审查与考察一并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审查和考察评价。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资格审查与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组需对考察人选做出全面、详实、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确定聘用人员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详见附件1)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聘用人员花名册报同级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此通知书办理各项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聘用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受单位常设岗位数量限制。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成立招聘工作机构,专门负责招聘有关工作。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33-2791826
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533-2868244
附件1:2020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招聘顶尖名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3:2020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2020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应聘人员信息表.xlsx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