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临海市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招聘新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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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关于在公办幼儿园试行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的通知》(台编办发〔2019〕8号)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5〕140号)等文件精神,临海市教育局决定公开择优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3.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和专业,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招聘对象
1.中小学教师岗位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临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中学社会、中学政治、中学历史、中学地理岗位可放宽到台州户籍,报考特殊教育岗位户籍不限);
(2)非临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非临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须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
2.学前教育A岗位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临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非临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非临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须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
(3)我市各幼儿园现任教教师,聘期半年以上(聘用期限计算截止2020年3月4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聘用期限)的临海籍毕业生,学历放宽到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4日。
3.学前教育B岗位(临海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须为台州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临海籍是指具有临海市常住户口人员(落户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4日)或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是临海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二、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临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教师232名。其中180名中小学教师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0名学前教育教师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2名学前教育教师为临海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差额拨款事业编制。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4日8时~3月7日17时。
报名系统:钉钉平台。
应聘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方法详见《临海市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操作手册》若有调整,将于报名时间前在临海教育网(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linhai.tzedu.net.cn/,下同)上另行发布。
2.资格初审。临海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1.缴费时间:2020年3月10日9时~3月11日17时。
2.缴费方法: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一科目考试费为50元(两科目考试费为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手机收到的短信缴款单号,通过浙江政务服务APP平台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pay.zjzwfw.gov.cn)办理缴款手续,若在2020年3月10日上午未收到缴款单号短信的,请及时与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576-8531118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款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如下:招聘计划为1-3人的岗位为1:3;招聘计划为4-9人的岗位为1:2(招聘计划为4人的,开考人数须达到9人);招聘计划为10人及以上的岗位为1:1.5(招聘计划为10-11人的,开考人数须达到18人)。缴费确认人数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原招聘计划的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临海教育网上另行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联系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76-85311186,地址:临海市高埠路2号四楼421室)进行改报,逾时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退还考试费。达到开考条件的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1.时间:2020年4月7日9时~4月11日17时(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延期或取消的另行通知)。
2.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2.笔试时间:2020年4月11日(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时间如有延期或取消的另行通知)。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现场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学科岗位招聘需求数,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以下不同比例分别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小数点后采用进一法,保留整数):岗位招聘数1-2个按1:2.5、岗位招聘数3-5个按1:2、岗位招聘数6-7个按1:1.7、岗位招聘数8-24个按1:1.5(其中岗位招聘数23-24个的面试人数为33人)、岗位招聘数25个及以上按1:1.3。
若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一并列入面试(下同)。若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办法。
面试前,临海市教育局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临海教育网。应聘人员根据网站上公布的资格复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当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注明全日制性质、学历、专业)等原件与复印件;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专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师范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