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或相关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在广东工业大学官网(http://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每月的第一周公布一次。通过初审者须在指定时间到广东工业大学参加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试将视疫情情况灵活采取线下或线上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1.第一阶段:专业能力测试
采取现场(或线上)试讲或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及课堂组织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的人选。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第二阶段:综合面试
采取现场问答或线上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人岗相适度。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在综合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规定组织体检。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分别在广东工业大学官网、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若因考生自动放弃招聘或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可按同一岗位成绩排名高低顺延进行递补。
招聘咨询电话
广工揭阳理工学院(筹):0663-8225356、020-39322965
广东工业大学:020-39322792
附件:
1.广工揭阳理工学院(筹)2020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xls
广东工业大学广工揭阳理工学院(筹)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