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根据岗位报考比例要求,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果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可以进入面试,但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需达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体检
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根据各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入围面试的末位考生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
参照公开招录事业人员体检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榕江县吉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安排在榕江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政审考察工作由榕江县吉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对被考察人员的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
在政审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用工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
4、不符合本《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5、未能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资格证件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五)签订合同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榕江县吉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安排与考生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到学校工作。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年终考核合格,重新签订合同。
六、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购买社会化服务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和要求执行。如遇体检、政审考察、录用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可以顺延递补。
(二)在实际工作中,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次公开购买社会化服务工作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本《公告》由榕江县吉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解释。
联系方式:
榕江县吉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855-6676948
榕江县教育和科技局电话:0855-6674921
附件:
1、《榕江县2020年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幼儿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xlsx
学校招聘如果提前收取考试费、报名费,请仔细斟酌,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