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谈
资审通过后,组织现场面谈,面谈合格分为60分。根据面谈情况,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
以模拟上课形式进行,备课60分钟,上微型课10分钟。面试分为100分(备课分值20分、上微型课分值80分),面试分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体检、考察资格,面试成绩即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果有放弃,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面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待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均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公告
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后,确定为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建议名单。入选人才在南浔人力资源网、南浔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六)选岗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学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未按规定挑选岗位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后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聘用的毕业生于2020年8月正式报到,报到时毕业生应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入职后由招聘学校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拟聘用人员在2020年7月底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见习期,办理入编手续。见习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1.聘用人员按照南浔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规定执行。入职后在南浔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助50万元(分三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助25万元(分三年)。
2.对应邀来浔参加面谈面试的,按照路程远近给予最高1500元/人次的交通补助。
3.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等环节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服务电话:0572-3023575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
监督举报电话:0572-3090575
附件1:南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上半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
附件2:招聘各单位简介
南浔区教育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