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需提供《优秀毕业生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
报考人员现场确认不合格,或未参加现场确认的,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5: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若末位出现并列分,则并列分者一起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5:1,则所有参加笔试对象列入面试。
面试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作放弃,其名额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已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相关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才艺展示等形式。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察对象确定。面试合格者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体检、考察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理。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指标在该学科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一次。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仙居教育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放弃录用资格出现指标空缺的均不予递补。
(七)择岗聘用
1.岗位公布:面试前在仙居教育网上公布各学校具体招聘岗位。
2.择岗:拟录用对象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择岗。
3.择岗的原则和办法:一是按聘用对象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择岗。二是聘用对象中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如综合得分排名位于招聘计划中留城总人数之前的,占招聘计划中的留城指标,并按聘用对象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与阳光择岗;如综合得分排名位于招聘计划中留城总人数之后的,直接留城且不占招聘计划中的留城指标,由县教育局研究决定聘用学校,第二年开始指派到农村学校支教二年,经考核合格后回原聘用学校任教。
4.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备案制教师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有教师资格证的,可办理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延长试用期一年,延长试用期满后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对象在首次聘用学校的服务期至少三年。聘用对象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上岗,或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其空缺指标均不再递补。
薪酬待遇:备案编制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统一办理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险,在干部任用、职称评聘、工资福利、进修培训、考核奖惩等与事业编制在岗人员享有同等待遇,并可在县内同类幼儿园之间正常流动。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县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相关文件执行。
四、其他事宜
1.并列分的确定办法。在确定体检对象时,若最后一名的综合得分出现并列分,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最后一名的综合得分和笔试成绩都出现同分数,则按学科专业知识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所有分数出现同分时则再组织一次笔试加试。在确定择岗顺序时,若综合得分出现并列分的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2.关于资格审查。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和其他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人员,经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本公告解释权归仙居县教育局。
附件一:2020年仙居县备案制教师招聘笔试课程及代码
附件二:仙居县备案制教师招聘报考对象承诺书
仙居县教育局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