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
(5)笔试合格分: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6)笔试成绩及分数线公示时间:3天。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的各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4)学院可取消下列应聘人员面试资格:
①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
②不能提供复审要求的原件,或材料不齐全、不清晰的;
③复审材料与报名提供材料信息不一致的;
④复审材料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3.面试
(1)面试内容:岗位知识和综合素质。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测试、实际操作。
(3)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合格人员不足1:3的比例,则以笔试合格人员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4)面试考官安排:面试考官为5人,从学院考官库中抽调人员组成。
(5)面试合格分为70分,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6)面试时间和地点:待通知。
(7)面试成绩公布:现场公布。
(8)递补:因聘用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9)考生必须凭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五)体检及考察
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排名)确定体检人选。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结果造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可在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聘用。
(六)公示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学院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聘用期间待遇
本次招聘为编制外合同制聘用,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的待遇,参照学院同类编制内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于老师
联系电话:0898-63297741
电子邮箱:hwy_zp@vip.163.com
(注:因疫情学院正式开学时间尚未确定,如有问题,可通过邮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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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