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理论测试
采用闭卷形式,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限定用时120分钟,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等。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试对象。技能测试书面通知发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3.技能测试
由备课、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绘画、钢琴弹唱、即兴舞蹈)三部分组成,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总分为100分。备课、上微型课、专业技能测试各占20%、40%、4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先;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时,以上微型课成绩高者为先;上微型课成绩相同时,以备课成绩高者为先。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和录用
由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长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兴教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两组拟录用人员合并按录用总成绩重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学校。聘用人员按程序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六、有关说明
1.因考试中违规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应届毕业生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及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572-6228136、0572-6228156。
监督投诉电话:0572-6228110。
网上报名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572-6228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