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初审、面试、协议签订
1.资格初审。面试前对已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审核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本人签名确认)。
②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4份。
2.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及教学基本技能,由评委专业提问,考评组综合评议(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3.签订协议。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学校与拟聘用考生现场签订三方协议书。
资格初审、面试、协议签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补充招聘
本次招聘岗位还有空缺的,实行补充招聘。由同一学科面试考生未被录用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按分数排名从符合报名条件的剩余空缺岗位中进行报名、补录。
八、资格复核、体检、考察
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安排在考生毕业后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县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联系方式
浦城县教育局人事股:0599-2842340、2842208。
附件:1.2020年浦城县中小学第三届“人才校园行”专项招聘岗位简章.xls
2.2020年浦城县中小学第三届“人才校园行”专项招聘报名表.xls
浦城县教育局
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