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核材料
资格审核对象须本人携带资格审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参加资格审核。其中,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报名表》;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④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报考广州06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院校出具的“足球专项”证明);
⑤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本人未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
⑥学历、学位证书(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⑦教师资格证;
⑧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⑨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⑩代课合同书(2008年9月至今连续);
⑪代课证明(由所在学校校长、教务处主任签名后加盖学校及主管部门公章);
⑫珠海市内人事关系托管证明。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⑤项。
择业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⑤⑥⑦项。
港、澳、台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⑧项。
国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⑧⑨项。
2008年9月前至今在岗的珠海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⑥⑦⑩⑪⑫项。
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资格审核地点接受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仪态仪表、板书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学方法与教学效果等教师综合素质,报考体育、音乐、美术的考生还须测试专业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现场公布综合成绩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七)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不愿意现场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如审档、体检、考察、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八)审档
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在体检工作开始前审阅入围体检人员档案,如档案审核情况与考生本人填报的《报名表》信息不相符,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九)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十)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于2020年8月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二)递补聘用
在资格审核、签约、审档、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依次递补。
五、时间、地点安排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过程中作弊的;3.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4.2020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的;5.2020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接收手续的;6.不服从组织调配的;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未尽事宜,由香洲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611503(香洲区教育局),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516832(香洲区委组织部)。香洲区教育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520号,邮编:519000,香洲区委组织部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99号行政中心5楼,邮编:519000。
附件:1.2020年春季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武汉、广东 考点).xls
3.2020年春季香洲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问题解答.docx
珠海市香洲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7日
学校招聘如果提前收取考试费、报名费,请仔细斟酌,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