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与体检
公费师范毕业生毕业后需提交体检表(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婚育证明、毕业院校出具现实表现及无违法违纪行为的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公示拟录用公费师范毕业生名单,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1.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学校和聘用人员签订《海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被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最低服务期限6年。录用人员的工资按国家及儋州市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规定执行。
2.聘用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凡签约6年以上(含6年)者发给安家费18万(税前),在正式入编后一次性发放。如服务期少于6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放的安家费按每年3万退还给发放部门,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月份(每月2500元)计算退还。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教师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举报电话:23311512(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咨询电话:23334285(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六、本公告由海南省儋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儋州市2020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岗位计划表.docx
2.儋州市2020年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儋州市2020年公费师范毕业生
供需见面招聘工作小组
2020年1月17日
学校招聘如果提前收取考试费、报名费,请仔细斟酌,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