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即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实行加试一轮笔试,取笔试高分者)体检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市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政审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现实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方面情况,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的情况。
八、选择聘用单位。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入围人选,进行张榜公布名单,公示无异议者,由市教育局提供具体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应聘人员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应聘人员不选择聘用单位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有关说明。
对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
十、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入围人员,选择聘用单位后,由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报市政府批准。
十一、培训上岗。
对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安排到相应的幼儿园任教。
十二、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应聘人员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人事、编制及教育等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
(二)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人员须在编制限额内进行。
(四)招聘人员聘用后,其工资和各项保障,根据单位机构性质,由市财政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不冲减用人单位人员原工资及经费。
(五)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跨系统、跨市县调动。服务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方可调动。
十三、纪律和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回避,同时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之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所有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职能和业务范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万宁市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x
万宁市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8日(代章)
学校招聘如果提前收取考试费、报名费,请仔细斟酌,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