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岗位选调人数与面试应聘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面试最低分数线以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应聘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110%。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四)面试成绩计算及公布方式
面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所有考官评分成绩之和的平均值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选调人员,并由选调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所有选调人员面试成绩在秦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体检前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同意选调相关证明。
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选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选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因选调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因选调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咸阳市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秦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对选调人员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本次选调人员在秦都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选调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选调人员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29—33229016
咨询时间:0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附:咸阳市秦都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调骨干教师岗位一览表.docx
咸阳市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咸阳市秦都区教育局
2020年1月3日
学校招聘如果提前收取考试费、报名费,请仔细斟酌,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