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师招聘 南平市政和县2020年教师招聘公告【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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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政和县委、政和县人民政府印发的《政和县教育人才引进方案》,经研究决定,招聘13名高素质教育人才到政和县城区中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政和县教育人才13名。具体教师岗位为:政和一中政治1名、体育1名、心理健康1名、地理1名、数学1名;政和二中历史2名、物理1名、地理1名;政和三中地理1名,体育2名;政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舞蹈1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2日至2001年1月2日期间出生)。
6、招聘对象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指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和“双一流”大学师范类高校[指原“985”高校2所: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原“211”高校7所: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近5年内“双一流”大学毕业,未在政和区域工作过,且从事教育工作的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7.往届生报考时应持有高中(中职需要高中或中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应届生最迟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8.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3)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4)现役军人;(5)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1.一次性奖励。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服务期未满5年的,应予以退还。
2.薪酬待遇。除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以外,招聘5年内,由县财政给予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2000元、4000元生活补助。符合《关于福建省引进人才生活津贴与住房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7]74号)政策精神,引进5年内,同时享受省级财政支付的生活补贴2000元/月。
到我县实习的紧缺急需专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在校生给予一次性补助费1500元/人,并根据时长给予不超过6个月(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实习时间)的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是:第一个月,按1500元/人;第二个月,按2000元/人;第三至第六个月,按2500元/人发放;同时为实习大学生购买不低于100元/人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3.住房保障。按实际情况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房5年,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享受40 m2、60 m2、80m2的人才公寓房。
对在政和县中小学连续工作满5年的,年度考核达到合格等次以上者予以重奖。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高级人才)分别奖励40 m2、60 m2和80m2的人才房,或本科生25万元、硕士35万元、博士45万元的购房补助。
4.面试差旅补贴。对从县外来政和参加面试的教育人才,南平地区范围内500元/人次,南平地区范围外、福建省内800元/人次,福建省外1500元/人次。
5.职称评审待遇。对我县引进的教育人才,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的、硕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的,可直接确认中级职称。